日前,有海外媒体报道称,9月20日晚,德国非政府环保组织Deutsche Umwelthilfe(DUH)对宝马和戴姆勒提起诉讼,其原因是宝马和戴姆勒拒绝收紧碳排放目标,并拒绝在2030年前完全停止使用化石燃料的汽车。
9月初,DUH致函要求宝马和戴姆勒在9月20日之前同意收紧碳排放要求,其中包括在2030年前限制内燃机汽车的生产。到目前为止,这两家公司都没有确定停产内燃机汽车的日期。9月20日,宝马和戴姆勒证实他们没有接受该环保组织的要求。
戴姆勒的目标是到2030年生产纯电动汽车,并在2025年前为所有车型提供电动替代车型。宝马的目标是到2030年,全球销量中至少有一半是电动汽车,同时将每辆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减少40%。
2020年5月,德国最高法院裁定,德国的气候法在可持续发展、惠及后代这方面做得不够好,所以为主要经济部门制定了碳排放预算,即到2030年,碳排放必须从1990年的水平降低65%,高于此前55%的目标,并声明德国必须在2045年达到碳中和。
法院当时认为,虽然满足这些要求意味着对当代人的生活方式增加了一些限制,但是如果不这么做,我们的后代会做出更大的牺牲。
这两家公司都表示,他们的目标符合关于应对全球变暖的国际巴黎协定。但环保组织辩称,这些公司的减排目标要低于德国的气候法规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制定的碳排放预算。(马艾骏)